为深入推进全国、全省“净边2020”专项行动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对入滇制毒物品的核查管控工作,严密防范我县制毒物品经云南走私出境,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行动,检查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企业。
2020年4月24日上午,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前往县大成饲料厂进行易制毒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在大成饲料公司内,民警深入实验室及试剂库房进行了详细检查,向公司负责人宣讲了《河北省禁毒条例》,明确了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入滇制毒物品销售前需提交公安机关进行核查的告知书》,要求企业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台账,做到实物与台账相符,严禁非法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通过此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为我县社会创造了良好、稳定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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