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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6/0000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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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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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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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村回族自治县“助企引智”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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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孟政字〔202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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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31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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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村回族自治县“助企引智”奖励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助力企业引进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的质量专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帮助我县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加强质量控制,提高产品质量,提升质量效益。根据《河北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助企引智”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助企引智,是指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帮助企业引进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的质量专家,为企业导入或优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提升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质量安全风险,拓展国际市场。
第三条 奖励标准
政府每年设立10万元奖金池,对聘请外籍质量专家企业进行奖励。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1-2万元人民币奖励。
第四条 认定标准
(一)用人单位一般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孟村回族自治县依法设立的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
2.具有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与外籍专家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
(二)引进外籍质量专家一般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应当具有外国国籍且具有丰富的质量工作经验,或者是企业所急需的海外专家;
2.在用人单位应负责以下一项或几项工作:
(1)质量提升方面。负责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管理体系等工作;
(2)质量基础方面。负责标准制修订、计量检定、检验检测和质量认证等工作;
(3)质量品牌方面。负责品牌战略、品牌建设、品牌推广、售后服务等工作;
(4)质量技术方面。负责工艺改进、技术创新、流程再造、信息化建设、科技成果引进、专利等工作;
(5)质量安全方面。负责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质量安全管控等工作。
(三)聘用方式一般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以驻企工作开展现场指导;
2.以远程视频、线上会诊等开展线上合作;
3.以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协会等建立“共享质量专家”方式开展合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申报材料
(一)企业在引进外籍质量专家前,需向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助企引智”服务工作企业需求“精准画像”情况表》。
(二)外籍专家引进后,企业需向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聘用合同》,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相关材料交由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认定并出具《助企引智工作末端核实情况》。以上材料由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由河北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第六条 批准与奖励发放
经河北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通过后,企业可以申请奖励。
第七条 监督与管理
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助企引智奖励进行监督,确保奖励资金的公平、公正和及时发放。
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助企引智工作成效进行评估,聘用外籍质量专家后对企业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品牌推广和工艺改进等方面有显著提升的,将对企业追加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有效期为二年。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