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种类>孟政字
-
索引号:
2026/0001324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名 称: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孟村回族自治县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及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的决定
- 文 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3
- 主题词:
-
有效性:
有效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孟村回族自治县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及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的决定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及国家、省、市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孟村回族自治县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及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使用资金管理办法》(孟政字〔2024〕11号)予以废止。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