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行政监管

孟村回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B2026003

孟村回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领域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B2026003

项目名称:孟村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施工单位:河北东岳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河北东岳建设集团股份公司承建的孟村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改扩建项目,已于2025725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对拟返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6129日至2026227日,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17-6720601

办公地址:孟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5室。

孟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