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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6/0001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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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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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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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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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劳动仲裁
- 主题词:
- 文号:
劳动仲裁
沧州智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沧州智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献县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赵志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孟劳人仲案〔2026〕13号),现已审理终结。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无法送达仲裁裁决书,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河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及网上公告送达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孟劳人仲案〔2026〕13号仲裁裁决书。
裁决结果如下:
1、由沧州智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献县分公司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34287.6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137元,合计:60424.68元。沧州智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驳回申请人其他诉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提起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你单位可在公告期限内到本仲裁委员会领取裁决书。
领取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17-685411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