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行政执法公示>司法局>事前公示

孟村回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转发《沧州市免罚事项清单(2024版)》《沧州市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沧州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0   来源:002008 机关事务

孟村回族自治县司法局

关于转发《沧州市免罚事项清单(2024版)》《沧州市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沧州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单位:

现将《沧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免罚事项清单(2024版)><沧州市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沧州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沧司发2024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实际参照执行

   

孟村回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9日

沧州市免罚事项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事项清单汇总(2024版)xls(1)

网站地图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关民族街 电话:0317-6721550
冀ICP备06030433号-1 网站标识码:1309300005 冀公网安备 13093002000133号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