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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宛乡舒畅”】县农业农村局以“刚性执法 柔性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发布日期:2025-06-05   来源:孟村纪检监察

    县农业农村局:以“刚性执法 柔性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备耕时节,农资产品进入销售旺季,县农业农村局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持续优化涉农营商环境,突出“监管+服务”双轨并行,推出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务实举措,激发农业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强化宣传普法规,深化培训提素能。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农业领域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惠企政策等进行详细解读和宣讲,并深入镇村、农资经营门店、农业生产企业开展信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诚实守信社会氛围。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就农安执法实务、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等进行学习研讨,并组织农业企业管理人员参加企业管理、农资打假、业务指导、法律法规等各类培训,全面提高执法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专项培养育人才,技术引进促发展。

围绕农村产业振兴,全面启动高素质农民培养计划,选拔培养了一支近200人的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农业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针对农业企业的生产需求,邀请农业专家、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或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指导和培训,普及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动实现“培育一人、带动一片”的成效,帮助企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依法调查显权威,宽严相济促整改。

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局执法大队接到12345热线转办的群众举报后,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对涉事销售处开展现场检查。经核查,该处销售的2类种子确未履行备案手续,系经营者对备案制度认识不足所致。本着“过罚相当”原则,依据《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序号11,鉴于涉案产品货值较低、未造成危害后果,且经营者在限期内完成备案,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对其开展批评教育。执法人员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指导经营者建立产品溯源台账,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诉求人,获得诉求人的认可与满意。“纠错式执法”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避免了“一刀切”处罚对市场主体活力产生影响。

农资安全关乎粮食安全根基,市场监管考验治理智慧。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完善“预防—查处—教育”三位一体监管体系,用法治力量守护田间地头的希望,用服务温度培育诚信经营的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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