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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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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类别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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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的检查 |
土地复垦义务人在办理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申请前,是否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根据土地复垦方案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履行土地复垦工程实施义务,以及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
1.《土地复垦条例》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复垦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和发布土地复垦数据信息。”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加强对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第十三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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